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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创作自由

       我向来不喜欢对别人写的文章、小说(无论中短长)多加微词。

       首先,每个人都享有创作自由。任何的天马行空不切实际不合逻辑都饱含了创作者的意识,人设、情节基于作者的写作意图而定调、发展。笔在作者手上,我认为只要写出来的不是传播“违法犯罪无错有理”这样的错误价值观,那么所有的创作自由都必须被尊重。

       其次,基于原著的同人文,作者对人物的增加、情节的延伸,故事的改写,亦享有充分的创作自由。百度百科对同人文的定义是“在原作的基础上,把某部甚至某些作品里的人物放在新环境里,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从而展现作者对于原作不同的观念”,以此为前提,同人文里强化或弱化原著的某个人物,增加原著里没有的人物或人设,对情节做任何可能发生或不可能发生的延伸,对故事的开头、中间、结尾做任何符合逻辑或不合逻辑的改写,这些全凭作者本人的想法。同样是以不传播“违法犯罪无错有理”为前提,再增加一个“原著作者没有明确反对任何改写”,我认为同人文的作者享有充分的对原著进行改写的创作自由。

       最后,创作自由包含了逻辑自由。我个人对非学术性文章的观点是,任何的不合逻辑都是合理的。写“飞鸟在水里游”是合理的,写“鱼在天上飞”也是合理的,说不定未来的某一天这些现象就成真了,同样,某个故事情节在某些人看来是不合理的,但在另外一些人看来它就是合理的,哪怕只有作者认为它合理那它也是合理,这是作者的写作自由。我认为人类创造文字并学会写字的最直接目的是表达记述自己的所思所想,逻辑不是这种自我表达的重点,每一个作者都享有充分的逻辑自由。

       人与人在三观上很难完全契合,哪怕单独拿一观出来,要找到完全契合的也是难上加难,写作如是,不可能所有读者都认同作者创作的故事情节,但是有一点很重要,请尊重作者的创作自由,只要他/她没有传播违法犯罪,写什么发什么都是作者的自由。

       最最后有一个我未寻过答案的问题,尊重作者的创作自由那也应尊重读者的言论自由,所以当读者不认同作者的创作又实在忍不住不表达时,如何基于“尊重作者创作不易”的基础上进行表达。我不会对他人的创作在言语上表达任何的不满,哪怕内心觉得“什么鬼”也不会说出来,构思不易打字更费力,不看不点赞不评论即可,不言语内涵他人的创作是我表示的对作者辛苦写作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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